2018年山西省晋城高平市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3)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以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xg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高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签订服务协议书,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五年内不得流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国家规定有职业(执业)资格准入的岗位,五年内(含试用期)须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市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成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凡参加这次招聘、考试、考察等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这项工作,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律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xgp.gov.cn/)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通知。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高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6—5221325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