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86人)
导读: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86人,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参加第一次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9时-10月26日17时。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普通岗位的人员参加第二次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9时-11月3日17时。报考人员务必于2018年11月14日9时至11月17日9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测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满分100分。
根据《呼和浩特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126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4日之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聘用后,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驻艰苦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应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具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5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