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黄冈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20人)(6)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ys12333.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组织体检、考察予以递补。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并公告。
附件:
2018年英山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不含教育卫生).doc
2018年英山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系统)岗位表.doc
2018年英山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计系统)岗位表.doc
2018年英山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