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238人)(3)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0月31日9时至2018年11月3日12时。个人信息填报完整及所需照片上传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11月14日9时至2018年11月17日9时。
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报考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面试。没有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 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9时至11时。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2018年11月23日,可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自行查询。
5.政策加分: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18年11月8日9时至16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408号,联系电话:0431-88521577),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经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11月13日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且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无论哪一个环节查验出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审查小组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