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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宜昌市城区城管执法协管员招聘公告(140人)

2018-10-26 11:00  |  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湖北宜昌市城区城管执法协管员招聘140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宜昌市夷陵大道214号)。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在市城管委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官网地址:http://cgw.yichang.gov.cn/,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处理、计划组织协调、群众工作等能力。

  为适应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一线城管执法力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方式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招聘城区城管执法协管员140名,协助开展城市管理一线执法工作。(具体职位数量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4.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一线执法辅助工作,较适合男性。

  (二)特殊规定

  退役士兵、中共党员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人员、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曾因违反城管执法协管员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被退回服务提供机构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记录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宜昌市城区在职在岗城管执法协管员;

  7.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城管执法协管员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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