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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广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校园招聘教师86名公告

2018-10-31 10:20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广东省广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校园招聘教师86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起,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点击链接加入群聊【教师招聘(编制)考试2群】更多教师招聘信息等你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为更好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18年10-12月在长春、南京公开招聘86名编制内教师及教科研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18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长春考点)岗位需求表》(附件2)、《2018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南京考点)岗位需求表》(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毕业生(即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11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 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 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并在网上或“优才计划”APP上确认的方式。

  报名前举行现场宣讲会,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宣讲会的时间、地点:

  长春考点:2018年11月14日09:00时在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二);

  南京考点:2018年11月28日09:00时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电教楼313。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及时间:

  长春考点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三);

  时间:2018年11月14日10:30时至16:30时;

  南京考点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电教楼113;

  时间:2018年11月28日10:30时至16:30时。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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