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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55人)

2018-10-31 17:23  |  民乐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公安局辅警招聘55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4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民乐县公安局一楼出入境大厅(民乐县金山路北),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936-5917512,监督电话: 0936-5917825。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19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7〕39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公安机关勤务辅警55名。其中,男性47名,女性8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放宽到具有高中及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单侧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7.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公安类院校未就业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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