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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大新县公安边防大队招聘协警人员公告(30人)

2018-11-01 13:21  |  大新县政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广西大新县公安边防大队招聘协警人员30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非工作日不接收报名。联系电话:0771-3631116、18878680868(陈警官)。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和治安环境,强化治安巡逻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大新县公安边防大队本着公正公开、平等择优录用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协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一)招聘人数:30名,其中男性28名,女性2名(越南语专业优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新户籍,警校毕业生、退伍退役军人,熟悉越南语、法律专业、文秘专业、中共党员、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男165cm、女1.56cm以上,裸视力在5.0以上(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无残疾、纹身、重听、口吃、色盲等。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没有参与、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组织活动,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热爱边防事业,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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