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四川甘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人)(3)

2018四川甘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人)(3)

2018-11-01 13:51  |  甘孜人事考试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三)体检。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机考成绩×60% +面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比例内总成绩若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每项考试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考试或体检的,即被淘汰。

  六、政审及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政审合格者,由甘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甘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二)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三)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甘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目前按照甘孜州人民政府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政策的文件执行;待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0836-2831159(甘孜州纪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组);0836-2878069(甘孜州公安局政治部人教科)。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上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836-2823027

  附件下载:报名表.rar

  甘孜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

  2018年11月1日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