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社工招聘145人公告(2)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1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参照《椒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椒区委办发〔2013〕59号),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结束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椒江区人才网(http://60.191.152.51/)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录用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实行储备人员制度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面试及格的未录取人员中,分职位按1:0.5的比例确定椒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储备人员(储备人员需体检通过),面向专职网格员和行政村调整完成村原村干部的岗位不确定储备人员。如储备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今后如遇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通过,可在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储备人员中分男女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经考察通过,并在椒江人才网上公示7天。
储备人员递补资格年满1年或举行新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储备人员资格终止(以本次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九、其他事项
1.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椒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椒区委办发[2013]59号)进行管理。
2.“统筹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录用人员,由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具体录用街道。
3.联系咨询电话:0576—88888582(区民政局)
0576—88222237(区村调办)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椒江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1、2018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需求表
2、椒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