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44人)(4)
2016年10月31日以后退伍的退役士兵报考的,可以申请免考体能(视为体能测评合格)。报考留置对象看护队员(公安应急特勤队员)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报考其他警务辅助人员职位(非留置对象看护岗位)的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活动。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7日前在贺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进行。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将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www.hzsga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不计分数,结论只有合格和不合格,有3名以上考官结论为合格则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2018年12月中旬前,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依据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www.hzsga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两年)。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