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省面向南京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招录公告
导读:2019黑龙江省面向南京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招录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8:30至12月5日17:30。,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个科目,面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时间为2018年12月下旬,地点在上海市或北京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联系电话:0451—82833105 18545003925,邮箱:swzzbklc@126.com。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工程”建设,大力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助推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黑组通字〔2018〕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9年度继续面向南京大学选调一批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南京大学2019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人员。
(二)选调单位
1、省直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市(地):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大兴安岭市(地)直机关。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对基层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发展潜力。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5、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6、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7、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