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邯郸大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公告(20人)(2)
(5)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0310-3157788,0310-3156625
六、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通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档案审核、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1.体能测评
测试时间 :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 :见准考证
测评项目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评分标准 :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按体能测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按1:10比例确定人选,如通过体能测试人数不足1:10比例,则按实际通过体能测试人数确定入选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
笔试时间 :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 :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及司法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为考试时间90分钟,按照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
3.面试
面试时间 :见准考证
面试内容 : 逻辑思维,快速反应,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方式 : 结构化方式
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面试由专家现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5.政审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员,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