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导读:2018年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18年富顺县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18年11月1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富顺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富顺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8.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名额
富顺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富顺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