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省新河县招聘卫生系统人员公告(15人)
导读:2018河北省新河县招聘卫生系统人员15人,报名时间:11月13日—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报名地点:新河县襄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319-4752735。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新河县人民医院、新河县中医医院、寻寨镇卫生院、西流乡卫生院、荆庄乡卫生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体户籍要求以《新河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为准;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医护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新河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1月12日。新迁入新河户籍的,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5日(以户口本迁入时间为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