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荣昌区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35人)(5)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它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荣昌区卫生计生委等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荣昌区卫生计生委:023-46785032;
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677343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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