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省游仙区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0人)(3)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综合考察
由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如需递补,则按照考生面试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职称(资质)、考核总成绩及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公示后放弃选择招聘单位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研究同意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选择招聘单位
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采取自愿协商或加试方式进行选岗。选择招聘单位后,因任何情况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