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毫州市谯城区社会服务岗位招聘35人公告(2)
五、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手续。
六、聘用和待遇
1、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劳务派遣。由招标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区人社部门登记备案),劳务派遣公司将招聘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辞退。
2.本次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为21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续聘。
七、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化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533605(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02157(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办纪检组)。
附件1.《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化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化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