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中国气象局、河北人社网、河北省气象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和兰州大学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到部分高校参加招聘会,现场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网上报名。2018年11月12日12:00前填写《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个人简历发送至Hebwmo@126.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学校—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手机号”,如“兰大—张三—女—研究生—硕士—大气科学—13931545625”。报名事宜也可电话联系0311-81660070。
河北省气象局于11月13日下午16:00前电话通知网上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带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具体沟通参加招聘会场次、考试事宜等。
2、现场报名
第一场
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
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
第二场
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
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国气象局、河北人社厅和河北省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1-67108586/67108837(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