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81人)(3)
放弃政审或政审结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从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三门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三公通字〔2018〕85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mrl.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四)本公告由三门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三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576-83306560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6-83361711
咨询电话:三门县公安局政治处0576-83306508
附件:
2018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巡特警队员)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2018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三门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