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省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53人)(3)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卫计委网站及本院网站公布。
⑴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⑵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⑶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⑷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⑸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市卫计委网站及本院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市卫计委网站及本院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市卫计委网站及本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核准录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