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文昌市考核招聘基层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公告(60人)
导读:2018海南文昌市考核招聘基层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60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14日(不含双休日),报名地点:文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室(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东里17号),联系电话:0898—63230838。.考核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能力。市纪委举报信访室电话:63330871;市人社局电话:63330057;市卫生计生委监督监察室电话:63230838。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解决我市卫生技术人才紧缺问题,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和《中共文昌市委办公室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昌市关于加快教育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党办〔2018〕5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基层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卫生技术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放射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即1978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8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岗位明确要求的其他条件;
5.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及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