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遵义仁怀市公安工勤人员招聘公告(50人)(5)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一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市公安局承担,复检费用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实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须在招聘办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并进行公示。
八、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由招聘办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