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茂名信宜市纪委监委招聘纪检监察辅助公告(20人)
导读:2018广东茂名信宜市纪委监委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20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信宜市纪委干部室(信宜市原国税局办公楼十二楼)。《报名表》(双面打印)(可登陆信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yi.gov.cn下载,也可报名时领取填写);面试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联系人及单位:信宜市纪委干部室(干部监督室),联系电话:0668-8837993。联系地址:信宜市原国税局办公楼十二楼华图在线整理其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因工作需要,信宜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信宜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其中定向招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2名),女性5名。主要工作职责是从事办案陪(看)护、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纪检监察涉密性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分配,听从指挥,能适应被抽调到上级纪委参与陪(看)护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12日,茂名地区户籍、生源(其中属精准扶贫人员的限信宜户籍、生源);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4.7以上;
5、身体健康,经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定向招聘在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需同时符合上述招录条件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受到党纪政纪(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参加邪教非法组织的;
4、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政府购买服务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我市现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