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鄂州市中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12人)(2)
4.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标准彩照1张,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请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或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原件。
5.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医院政工科、用人主管科室、监察室,联合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医院政工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采取笔试、面试两个部分进行,护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三个部分进行)。
1.开考确认。对最终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招聘计划1:3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人数。对医疗专业紧缺岗位如报名和资格审查对象不足1:3的,由主管科室把关,院党委研究确定后,进入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不指定教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实践技能操作。
3.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主动性、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综合素质等。对招聘岗位笔试人员超过1:3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4.实践技能操作。入围护理岗位面试的人员,全部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护理专业常规的实践技能能力。
5.考试成绩确定。考试总成绩为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成绩之和,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护理专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技能成绩×20%(保留两位小数);其他专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只参加面试者,其面试成绩直接计为考试总成绩,若参加面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者,按面试成绩60%、实践操作技能40%计算考试总成绩。对只有一人参加考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考核体检对象。
(三)体检
根据择优的原则,按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技能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由医院政工科统一组织拟聘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鄂州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规程执行。如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考评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聘用
拟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至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4.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政工科组织实施,院监察室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
5.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附件:
2018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