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辅助人员公告(110人)(3)
六、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招聘人员的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八、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
(二)工资标准:按照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人社局关于统一市直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普通岗位人员待遇按照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和按照我市目前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之和确定;技术岗位人员待遇按照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和按照我市目前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之和确定。)
九、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亳州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亳州经济开发区人社局:0558-5995087
亳州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558-5995061
亳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0558-5979868
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0558-5132036
亳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0558-599507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