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农业大学招聘37名专任教师公告(2)
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专业目录请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
七、资格审查
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岗位所属内设机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辅导员岗位由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在招聘系统中上传《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否则退回简历,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
八、考试
(一)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40%折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参加笔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公布,应聘者需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不再单独通知。
面试以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下同)、本科和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原件、《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为学校内设机构面试和学校面试两部分,学校内设机构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学校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在总成绩中按60%折算。学校内设机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学校面试,学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放弃者,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二)应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辅导员岗位笔试加分政策、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折算、考试方式与专任教师相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由新疆农业大学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或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参加笔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公布,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按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不再单独通知。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科和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原件、《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策掌握、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放弃者,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
九、体检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学校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确定的体检人员在二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大学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岗位的,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考察
(一)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须提交《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在考察工作中将进行资格确认,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完整的教学年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招聘监督
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陆老师
监督电话:0991-8762329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农业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收取任何报名、体检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4
1.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思想政治辅导员(第二批)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3.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
4.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5.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应聘人员使用手册.docx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