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恩施利川市招聘辅警公告(30人)(2)
(三)报名要求
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需正反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四、核发《准考证》
报考市公安局辅警职位的考生于11月30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采取基础理论笔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基础理论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
(一)笔试加分情形
为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优先招聘的原则,对一般退役军人考生加3分,退役优秀士兵考生加5分,退役优秀士官考生加10分。加分不重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后再进行折算统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时长2小时),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
2、笔试地点:根据报考人数情况确定,以笔试《准考证》上通知的为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分别确定男性辅警、女性辅警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六、招聘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男性辅警、女性辅警各招聘计划中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若出现分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七、考察政审
由市公安局对拟聘对象组织考察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鄂政法〔2018〕35号、恩施州政法文〔2018〕23号文件规定,人员招聘采取签订聘用合同,依法按合同管理的方式,由市公安局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报市监委、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岗前培训
为适应监委看护及公安工作岗位的需要,统一参加由州监委、州市公安局联合组织的综合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解除招聘合同。
十、工资待遇
辅警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市公安局辅警标准。
十一、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联系人:黄玲莉联系电话:18371806123
附件:利川市招聘公安辅警组建利川市监委留置场所看护人员报名表.doc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