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秦皇岛青龙补充招聘政法系统文职公告(49人)(4)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3、应聘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
4、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青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由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同一职位系列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政法系统文职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县政法系统相关文职人员岗位工作。首签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的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在政法文职人员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政法系统文职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签劳动合同。
2、被聘用的文职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的文职人员人事档案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参照“三支一扶”志愿者月生活补贴标准(专科1950.00元/月,本科2050.00元/月,研究生2150.00元/月)执行并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均为1480元/月),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六、相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海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向东任组长,副县长王晓光,副县长、公安局长司建滨,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长刘国安任副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招聘工作。
(二)实行全程监督。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聘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三)实行回避制度。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严肃招聘纪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监督和考务咨询电话: 0335—7159305
0335—7158166
附件打包下载:青政法字[2018]14号附件.doc
附件1:青龙满族自治县政法系统文职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2018年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政法系统各类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3:政法系统补充招聘文职人员(社区矫正员)政审表;
附件4:2018年公开补充招聘政法系统文职人员(社区矫正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