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17名公告(2)

2018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17名公告(2)

2018-11-15 14:06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2月3日17:00前发送简历到以下邮箱:bsdgzsyxx@vip.126.com,并命名为“事业编制高中教师—姓名—骨干教师—毕业院校(专业)”。

  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2018年12月7日下午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会提前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当天,也可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者须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3)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审查后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或授课完毕专家组提出两个以上的问题供考生回答。专家组根据考生说课、作答和面试答辩情况,按要素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通过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3倍,笔试对象为通过面试的实有人数。

  (四)笔试与心理品质测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待面试后以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

  心理品质测试在笔试结束后当天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心理品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考生的心理品质测评分不带入综合成绩,只作为对教师使用与管理的参考。

  (五)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同分情况先按面试、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关于印发<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需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黄埔区教育局,教育局按照规定到区人社局办理入职手续,由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按拟聘职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四)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咨询电话:020-62876991 020-62876997

  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黄埔区教育局。

  点击下载:1-3

  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高中教师职位表

  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高中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

  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高中教师报名表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3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