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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实验中学招聘教师12名公告

2018-11-15 15:36  |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天津市实验中学招聘教师12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是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中学始建于1923年,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之一,学校一直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办学的永恒主题。学校为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拥有一支在全市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队伍,并拥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两者完美的结合,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多年来一直位于天津市前列。随着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对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队伍,共同努力把我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名牌学校。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9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12名,其中数学教师、生物教师、物理教师、化学教师、地理教师、通用技术教师、政治教师、历史教师、美术教师、信息技术教师、英语教师、德育教师各1人。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工作技能;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在以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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