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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潜江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警务招聘辅助人员公告(50人)(3)

2018-11-19 14:02  |  潜江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潜江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根据1:1体检比例,有出现考生面试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在排除优先招聘情形的前提下,再对末位并列的考生进行二次面试,按照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全面审核拟聘用人员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因工作需要,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在潜江人事考试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九、用人方式、工资待遇及其他说明事项

  1、考察合格并通过公示期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约4100元(含工资、劳务公司管理费、“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此外,聘用人员在执行看护任务期间统一包食宿,并由市监察委员会另行发放执勤补帖,年底则凭考核情况另行发放绩效工资。

  3、被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看护辅警日常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统筹调度使用由市监委负责。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人社局和潜江市公安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13339729988(陈警官);

  (三)考务咨询电话:0728-6235833

  本公告由潜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潜江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2.潜江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xls

  潜江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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