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二批)(287人)(5)
专业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根据各职位专业技能要求分别安排考试内容,组织若干名评委现场评分,取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得分(即:专业考试成绩=各评委评分之和÷评委数)。
专业考试具体事宜将通过贵港市公安局“贵港警事”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十、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一般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评综合成绩,两者权重各占50%,即:总成绩=理论成绩×50%+体能测评综合成绩×50%。
(二)特殊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理论考试、体能测评和专业考试综合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30%、30%、40%,即:总成绩=理论成绩×30%+体能测评综合成绩×30%+专业考试成绩×40%。
理论考试、体能测评和专业考试均合格的考生个人招聘总成绩将通过贵港市公安局“贵港警事”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体检与政治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政治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属优先招聘类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人选;其余人员属一般职位的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确定人选,属特殊职位的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没有候补人员的,从同意岗位调剂的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中视力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治考察和聘用。
体检具体事宜:通过贵港市公安局“贵港警事”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及劳动合同签订
(一)聘用前公示。体检、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贵港市公安局“贵港警事”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纳入辅警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合同期三年。初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