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黑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18人)(4)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核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先锋网、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毕业生需于毕业时间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且档案转回当地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456-8223657 0456-826075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附件:
黑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