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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辅警招聘公告(50人)

2018-11-20 13:25  |  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陕西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辅警招聘50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23日(周二至周五09:00—16:00)。报名地点: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青年南街18号,长安三中斜对面)。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党建工作、公共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 89259908,长安分局姚警官 电话 18149469835。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仅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 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3. 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4. 年龄在18周岁(含)至28周岁(含)之间;有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适当放宽;

  5.身高1.72米以上。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身高可放宽至1.70米;

  6.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政法类院校、优先;

  7.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有英语、日语、韩语、维族语特长者优先),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9.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经从事过辅警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家庭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吸毒史或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有被刑事处罚或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或与公安机关(政法机关)直接发生冲突、有袭警等妨碍公务行为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政审、体能测评、体检、笔试、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由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和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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