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韶关市南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窗口人员14人公告(3)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签订合同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考试资格的;
4.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符合条件者;
5.个人放弃资格或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南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南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8年广东省考生承诺书.doc
2018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