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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省扬州大学招聘教学科研和医务人员公告(第三批)(45人)(3)

2018-11-22 16:52  |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位的同时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根据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扬州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扬州大学人事处及相关学院(部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71876(学校)、0514-82981199转80408、80409(医院)

  联系人:施老师、韩老师(学校)、刘老师、史老师、龚老师(医院)

  扬州大学纪委、监察处、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971822(学校)、0514-82981199转56610(医院)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附件:

  2018年扬州大学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和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三批).xls

  扬 州 大 学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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