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庆元县招聘学前教育待聘教师30名公告(2)
4.报名相关事项:
① 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12月7日下午14∶00—17∶00凭身份证到庆元县濛洲街222号新公共服务中心1楼C区领取准考证。
② 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2,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将酌情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8日上午8:30-10:30,考点设城东小学。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技能测试
1.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
2.技能测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地点为城东小学。测试内容为即兴弹唱(占30%)、舞蹈(占25%)、创编故事(占25%)、简笔绘画(占20%),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四)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按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若有放弃,是否递补由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2019届毕业生需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本次招聘需公开的信息将在庆元县政府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 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