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三明宁化县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公告(2)
五、同分判定
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判定:
1.具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
2.按服役年限从长到短判定。
3.按学历从高到低判定。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和同分判定结果,按1:1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回避
参照《宁化县考录和聘用、调配工作人员亲属回避制度》(宁委办〔2017〕84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不入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录取工作结束后,被录取者与县行政执法局签订试用期用工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期间,合同制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局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辅助职责。试用期满,县行政执法局对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考评不合格的给予解聘处理。工资15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绩效考核浮动工资300元/人.月。不提供食宿。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宁化县行政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