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江门鹤山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26人)(3)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应聘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铁夫路)175号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3.笔试内容:笔试由鹤山市司法局组织和实施,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最高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鹤山政府网 ( http://www.heshan.gov.cn/)、鹤山市司法局网页(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sfj/)、鹤山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鹤山政府网( http://www.heshan.gov.cn/)、鹤山市司法局网页(http://www.heshan. gov.cn/zwgk/xxgk/hsssfj/)、鹤山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鹤山市司法局统一集中组织到县级或以上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