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肃甘南州玛曲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9人)(3)
(2)依据同一职位内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考生按要求使用藏语(安多藏语)面试或汉语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玛曲县公安局(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考试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特殊情况,则以精通藏(安多藏语)汉双语者或有相关专业资质者优先。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拟录用人员到玛曲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择业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由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聘用办法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领导小组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统一填写《玛曲县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报县公安局存档备查。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用人单位备存,一份由报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聘用期间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为3000元/月·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五、招考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年龄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41—6121335
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 0941—5930532
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王 凯 15293665656
县人社局:0941-6621055
六、其他事项
1.为了便于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的通讯工具保证24小时畅通。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它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附件:
玛曲县公安局
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