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浙江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2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2)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可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对象在湖州•德清—县人力社保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版块、德清人才网、德清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湖州•德清—县人力社保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版块、德清人才网、“德清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本此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在湖州•德清-县人力社保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版块、德清人才网、“德清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须于2018年12月8日之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8日。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72—8280112。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2018年下半年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