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面向部重庆医科大学招聘毕业生公告(46人)(2)
(四)签订协议
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双流区干部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于规定时限内到协议单位报到,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不少于6年,聘用到区一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的医务人员纳入双流区“区管院用”人员统一管理。
三、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招整个过程接受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派驻双流区卫计局纪检筹备组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派驻双流区卫计局纪检筹备组(028-85807498)
咨询电话:成都市双流区卫计局人事科(028-85839258)
18980844766(陈老师)
附件:
2018年成都市双流区赴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表.xls
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