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库尔勒市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公告(200人)(5)
(八)调剂
出现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调剂。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疆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由库尔勒市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公安局管理,财政局统一发放工资,相关工资待遇按事业性岗位标准执行。
1、正常晋升工资、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年终13个月奖励工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采暖费、伙食补助。
2、单位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七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险、人身意外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达到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3、享受年休假、婚假、护理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制度。
(十一)培训
新聘用人员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十二)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kel.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0996-2168521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0996-2168625
报名入口:http://60.208.23.55/new_xjkuerlers/index.html#/index
附件:
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资格政审表
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