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总工会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导读:2018年天津市总工会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8:00至12月13日16:00,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12月19日至22日,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为补充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不足,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工作之需、岗位急需、以事择人、择有用之人”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履行公益性职能需要,科学规划、严格控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职责、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天津市总工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六)具备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对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9日)。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 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禁考期间的;
5. 失信被执行人员;
6.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11月29日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www.tjkpzx.com)、天津市总工会官网(www.ftutj.cn)上发布招聘信息。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www.tjkpzx.com)“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入,或登录网址http://124.128.225.21/wb_tianjinrs/webregister/index.aspx。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9日8:00至12月1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12月9日8:00至12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不能开考,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满足开考人数要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