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青浦区金泽镇社保大队工作人员招聘44人公告(2)
五、待遇和报酬: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应参加岗前培训,接受考核。试用期内待遇为3000元/月(无其它奖金福利),试用期满后收入参照金泽镇集体身份人员同类岗位标准执行,按上海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经用人单位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3、根据工作需要,被聘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06日--12月08日(9:0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沙埭浜路58号;咨询电话:021-33863184转809。
报名时需携带:
①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
②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退伍证、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
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⑥村(居)开具的无“五违”证明(经办人、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七、公布:
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录取名单分别公布于“青浦人才网”及“青浦生活”微信公众号。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齐全的个人材料,否则不得应聘;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