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秭归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三峡秭归在线或秭归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妊娠期考生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组要结合考生个人信息全方位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拟聘人员在三峡秭归在线或秭归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拟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有执业准入要求的应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准入资格,未能按时取得的,三年期满后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集中 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2886072;举报电话:0717-2886101。
附件1:2018年秭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秭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