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招聘650名教师公告
导读:2018年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招聘650名教师公告已发,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地区教育工委《关于做好赴内地高校宣传招聘2019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阿地党教字〔2018〕3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我县国语教师短缺的现状,根据地区教育局相关要求,现面向内地招聘教师650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第一类:学前教师50名
第二类:小学教师374名
第三类:初中教师100名
第四类:高中教师76名
第五类:职业高中教师5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内地师范类院校、综合院校符合岗位专业需求、学历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一)可免试直接纳入自治区特岗教师序列(注:特岗教师是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工资纳入财政统发序列,需具备如下条件:
1.政治表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坚持“择优”原则,院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班干部等优先录取。
2.年龄要求:26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
出生)。
3.学历要求:幼儿园: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小学: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中: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中: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专业要求:幼儿园阶段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中小学阶段必须为师范类相关专业(如自身无法确认是否为师范类专业,可由学校教务处开具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具体参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录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
5.普通话要求:语文学科需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相关专业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条件“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教育学及心理学成绩(有效期两年即2017年5月以后取得的)或教师资格国考成绩单”,并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7.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进行招录:
1.因挂科、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能正常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
2.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