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招聘7人公告
导读: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招聘7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天内截止报名,即截止至2018年12月23日,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深圳市内外公开选调6名审判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编在职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刑事审判员2名,民事审判员1名,商事审判员1名,知识产权审判员2名,具体设置详见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补充进人工作的通知》《广东法院员额法官岗位配置和员额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坪山法院工作实际,此次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如下:
(一)有关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已被任命为法官或检察官职务;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须为全日制法学专业;
3.现为入额法官或入额检察官,且现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四级以上(含)一级以下(含);
4.从事刑事、民事、商事或知识产权司法工作3年以上;
5.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严守审判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诉讼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规范、熟练制作诉讼文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7.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业务把关能力和司法廉洁操守;
8.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35周岁以下;
10.办案业绩较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11.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12. 2016年以来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或知识产权法学专业调研成果、文章发表在省级以上期刊,或者获得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表彰者优先。
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