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142人公告(2)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5至7名考官组成面试小组。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管理岗位(A类)总成绩=综合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B类)总成绩=综合考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政审方式以公安系统审查、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及档案资料考察政审为主,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新市区)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雇员在高新区(新市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6年。自聘用通知下发15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高新区(新市区)区级组织的招录(聘)考试。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雇员工作期间的工资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发布《简章》和《雇员岗位表》:2018年12月3日 13:00
网络报名:12月8日10:30-12月12日18:30
网络缴费:12月8日10:30-12月13日18:30
打印准考证:12月26日10:30-12月28日18:30
(二)笔试
笔试时间:12月29日(星期六)
10:30-12: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B类岗位均参加)
14:30-16:30《专业知识》(B类岗位参加)
公布笔试成绩时间:2019年1月4日18: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1月7日-8日
资格审查地点:待定
(四)面试
面试时间:1月12日
面试地点:待定
(五)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公布时间:1月15日18:00
(六)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雇员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职位要求与公开招聘人员的条件不符,可以出现职位空缺。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8:30): 0991-3678873、367850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8:30): 0991-4638184
监督电话(工作日10:30-18:30): 0991-3839058
附件1:高新区(新市区)2018年雇员岗位招聘职位表
附件2:2018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资格审查表